前言: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代办,文网文代办,文网文办理,,

动漫,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,以电脑、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、漫画作品,包括FLASH动画、网络表情、手机动漫等。

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事中监管,摩擦辖区内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情况,清理“僵尸企业”。
动漫类网站,具体有动漫论坛、动漫周边交易网站、动漫网站、动漫浏览网站等;

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,批准的,发给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不批准的,应当说明理由;